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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关于2020年专业技术职务申报预报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8-03    点击:

各中层单位: 

依据上级2020年职称工作的相关安排,我校于2020年8月3日—6日开展2020年专业技术职务申报预报名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中层单位及时传达预报名的相关要求,组织本部门人员依据《河北省高、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冀人社发[2019]28号)和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办法(试行)》文件所列条件进行专业技术职务申报预报名。

2.预报名人员包含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和人事代理工作人员。

3.严格实行“岗”、“职”对应原则,不允许跨岗位类别申报专业技术岗位。

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初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需满足《河北省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所列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论文论著条件。预报名结果不等同于职称评荐资格审查通过结果,职称评荐资格审查要求及条件以2020年上级职改文件规定为准。

5.专业技术职务申报预报名工作是学校确定申报推荐专业技术职务数量的重要依据,为了保证2020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荐工作的有序开展,预报名时间结束后不再接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报名。

6.申报教学、实验系列职称人员需满足学校《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校党字[2017]31号)中关于青年教师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的条款(博士研究生入职初聘、硕士研究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初聘讲师、实验师的除外)。

7.各单位请于2020年8月6日17:00前将本部门《2020年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预报名汇总表》报人事处(电子版发送至hbsdxyzc@163.com)。

 

                                                人事处

                                                  2020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