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层单位:
目前,我校2017年9月入职的人事代理教职工试用期即将期满,为激励和督促人事代理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河北水利电力学院人事代理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我校将启动人事代理教职工试用期考核及续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人事代理人员试用期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
2017年9月与学校签订人事代理聘用合同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职业道德表现情况;
能:主要考核工作能力、管理能力和创新能力,以及知识更新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绩:主要考核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廉:主要考核廉洁自律情况。
四、考核组织与实施
考核由考核对象试用期所在中层单位负责,组织聘用人员所在单位的中层领导、同事和服务对象代表组成的考评组进行综合考评打分,考核总分100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90分及以上为优秀,60分以下为不合格,其他为合格。
五、考核各等级的基本标准
优秀: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专业技术水平高,业务工作能力强,工作有创新,业绩突出。
合格: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工作负责,业务熟练,专业技术水平较高,业务工作能力较强,积极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较好。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或组织纪律性较差,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不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误或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聘期考核的。
六、考核时间安排及程序
(一)时间安排:2018年1月9日至1月18日。
(二)考核程序
1、个人申请:参加试用期考核人员填写并提交《河北水利电力学院人事代理人员试用期考核登记表》一式2份(附件一)及2000字以上的试用期工作总结(依据岗位职责的要求,从“德、能、勤、绩、廉”几个方面对聘期内的工作做书面总结,含管理、教育教学、科研等工作业绩)。
2、民主测评:参加考核人员依据岗位职责的要求,从“德、能、勤、绩、廉”几个方面对试用期的工作做书面总结,在考评大会上进行述职,接受民主测评,测评组成员根据考核对象平时工作表现、履行岗位职责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测评打分。
3、学校审批:考核对象所在中层单位于2018年1月18日前将考核结果及相关材料(《人事代理人员试用期考核登记表》一式2份和试用期工作总结)报人事处汇总。人事处汇总考核结果,并报学校研究,最终确定考核结果和是否正式聘用的意见。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1.试用期考核结果为优秀、合格的,可以正式聘用。
2.试用期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工作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人事代理人员试用期考核工作,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周密组织,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2、考核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程序,确保公平、公开、公正。
联系人: 赵晓毅 联系电话:0317-7587061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
2018年1月10日
附件1 2018年1月试用期考核人名单.doc
附件2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人事代理人员试用期考核登记表.doc
附件3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人事代理人员试用期考核评分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