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层单位:
依据上级2018年职称工作的相关安排,我校于2018年6月20日—26日开展2018年专业技术职务申报预报名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中层单位及时传达预报名的相关要求,组织本部门人员依据《河北省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冀职改办字[2015]271号)文件所列条件(职称英语、计算机成绩不做要求)进行专业技术职务申报预报名。
2.预报名人员包含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和人事代理工作人员。
3.严格实行“岗”、“职”对应原则,不允许跨岗位类别申报专业技术岗位。
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初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需满足《河北省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所列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论文论著条件。预报名结果不等同于职称评荐资格审查通过结果,职称评荐资格审查要求及条件以2018年教育厅职改文件规定为准。
5.专业技术职务申报预报名工作是学校确定申报推荐专业技术职务数量的重要依据,为了保证2018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荐工作的有序开展,预报名时间结束后不再接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报名。
6.申报教学、实验系列职称人员需满足学校《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校党字[2017]31号)中关于青年教师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的条款。
7.各单位请于2018年6月27日10:00前将本部门《2018年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预报名汇总表》报人事处(电子版发送至hbsdxyzc@163.com)。
咨询电话:0317-7587061
人事处
2018年6月20日
附件1 2018年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预报名汇总表.xls
附件2 河北省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