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水利电力学院2018年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18-40周岁(1977年6月30日至2000年6月30日期间出生);具备正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拟选聘工作人员14名,其中博士9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硕士5人。具体要求详见《河北水利电力学院2018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选聘范围及方法
(一)选聘范围。普通全日制高校博士毕业生,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普通全日制高校硕士毕业生
(二)选聘方法。按照制定的选聘方案,分为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测评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步骤进行。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填写《河北水利电力学院2018年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和《应聘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工作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3),并将两表以“姓名+专业+应聘岗位(岗位代码)”命名后一并发至hbsdxyzp@163.com,邮件主题与文件名命名方式相同。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学校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二)测评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应聘人员,由河北水利电力学院组成评委会,采取面试形式对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学习工作经历、主持或参与的科研课题和发表的论文论著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拟选聘人员。
(三)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河北水利电力学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学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四)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备案。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联系人:赵晓毅 朱培培 王诚杰 宋朝峰
咨询电话:0317-7587061/7587066/7587067;
招聘邮箱:hbsdxyzp@163.com
附件1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2018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xls
附件2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2018年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 2018年公开选聘应聘人员信息一览表.xlsx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
2018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