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层单位:
按照上级部署,2018年河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安排在9月至10月份进行,岗前培训和教师资格考试与考核工作安排在10月中下旬进行。现将有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工作
(一)报名对象
1.2018年进入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但尚未参加河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的人员。
2.2018年以前进入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但未取得河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人员。
3.需要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且符合《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办法》所规定范围的人员。(详见冀教人〔2015〕51号文件,见附件1)。
(二)报名方式及报名网址
实行网上登录岗前培训系统报名,报名网址:http://gqpx.hebtu.edu.cn.。
1.2018年首次参加岗前培训人员在报名系统上选择全部五门课程报名考核;
2.2016年或2017年首次报名参加岗前培训或高校教师资格考试尚未通过人员,在报名系统上选择相应未通过的课程报名考核;
3. 2015年(含)以前首次报名参加岗前培训至今未能取得合格证的人员,在报名系统上选择全部五门课程报名考核,重新参加培训学习。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咨询
报名时间:2018年8月21日8:00-8月27日17:00;
报名咨询电话:0311—80789526 李老师(省高师中心);
0317-7587061(沧州考点)。
(四)现场审核确认:
1.时间:8月28日、29日,每日8:00—17:00
2.地点:学校人事处(弘文·守正楼1029室)
3.现场确认内容:个人信息核对、报考项目核对、审核上传照片、缴纳相关费用。
二、培训工作
(一)培训内容及方式
1.培训内容:《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校教师教育教学技能》、《高等教育法规》、《教师职业道德修养》。
2.培训方式:采取网上授课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为方便学员参加培训,今年由集中面授改为网上授课,使学习方式更灵活,学习更具自主性。学员须按网上授课学习要求参加网上培训课程学习,完成规定学时数,未完成学习任务的,将延缓发放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学习时间数量要求如下 : 《高等教育学》15学时、《高等教育心理学》15学时、《高校教师教育教学技能》5学时、《高等教育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修养》5学时。
(二)授课安排
网上授课时间:2018年9月1日到10月14日。
三、考核工作
(一) 考点设置
按照上级安排,今年岗前培训考核仍采用在各地区设点集中进行考核的方式,河北水利电力学院为沧州市考点。省高师中心会按照参加考核人数进行考点调整,以最终打印准考证标识地点为准。
(二)考核方式
岗前培训考核在各考点进行,考核采取考试与考查相结合、计算机上机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核工作在省教育厅统一指导下,由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的考核实行计算机上机操作,闭卷考试;《高校教师教育教学技能》的考核实行专家现场测试即“面试”;各学校负责组织实施《高等教育法规》、《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开卷考查工作,相关论文由学员以电子版形式上传至报名考试系统。
“高校教师教育教学技能测试”即“面试”仍按原办法进行。
(三)考核时间
1.笔试部分
计算机上机笔试部分在10月14日以后按地区逐次进行,具体考核时间以准考证标示时间、地点为准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0月9日-14日。
《高等教育法规》与《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以提交论文形式(每篇约2500字)进行考查,由参培学员自行从报名网页提交,论文提交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
2.面试部分
“高校教师教育教学技能测试”即“面试”时间为10月20日(星期六)、21日(星期天)两天。由各考点组织实施,面试专家评审组现场测试。
(四)证书发放
岗前培训全部课程考核合格,并完成网上学习任务者,由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颁发《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考核成绩作为我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依据。
四、培训费用
岗前培训收费标准为600元/人。2016年、2017年首次参加岗前培训或高校教师资格考试未合格的考生,因成绩在有效期内,本次免费报名考核。
人事处
2018年7月11日
附件1: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冀教人[2015]51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