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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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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科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25-06-25    点击:

1.为教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办理参保登记、基数申报、待遇申领(如医疗报销、生育津贴)。

2.对接社保部门,处理社保关系转移(如入职、离职时的社保接续)、退休人员社保待遇核定。

3.核算教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与比例,办理公积金缴存、提取(如购房、租房)、贷款审核手续。

4.解答教职工公积金政策咨询,协助处理公积金贷款审批中的问题。

5.审核教职工退休条件(如年龄、工龄),办理退休手续,对接社保部门落实养老金发放。

6.协调退休教职工的福利待遇(如节日慰问、健康体检),配合退休人员管理部门开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