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定教职工考核管理办法(如年度考核、聘期考核、专项考核),明确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考核维度与标准。
2.组织年度考核工作,收集各部门考核结果,审核教职工考核材料,公示考核等级(如优秀、合格、不合格)。
3.开展聘期考核,评估教职工岗位目标完成情况,作为续聘、晋升的依据。
4.对接工资福利科,根据考核结果核算绩效工资,落实奖惩措施。
5.组织优秀教师、教学名师、先进工作者等评选活动,制定评选流程与标准,公示评选结果。
6.推动 “考核 - 反馈 - 改进” 机制,协助部门与教职工制定绩效提升计划。